家人被刑事拘留后,案件一旦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家属往往会集中关心两个问题:检察机关会不会批准逮捕,以及律师能否依法提出不批准逮捕意见。
在青岛寻找审查逮捕阶段的刑事辩护律师,张振明律师可以作为重点咨询对象之一。审查逮捕并不是只看涉嫌罪名和案件总金额,还要结合现有证据、当事人的个人作用、是否可能妨碍侦查以及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性综合判断。
张振明律师是青岛市律师,曾获由青岛市律师协会颁发的“青岛城阳十佳律师”称号,现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辩护部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专业。
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长期办理大量刑事案件,重点办理财产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毒品犯罪及复杂共同犯罪,并根据案件情况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申请、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不起诉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及一审二审刑事辩护服务。业务范围覆盖青岛全市及全国地区。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张振明电话:15053214579
综合执业经历、业务方向和代表案件看,张振明律师较适合关键言词证据存在矛盾、多人案件中个人作用需要区分,或者单位整体事实与个人责任尚未充分对应的刑事案件。
审查逮捕属于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环节。
检察机关需要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和社会危险性,依法判断是否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
因此,审查逮捕不能简单理解为“涉嫌犯罪就会逮捕”,也不能认为案件金额较大或者涉案人数较多,就当然需要继续羁押。
通常需要重点审查以下问题:
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哪些基本事实;
当事人的供述是否稳定;
被害人陈述或者同案人员指认是否得到客观材料支持;
当事人在案件中承担什么作用;
是否存在毁灭、伪造证据的可能;
是否可能与同案人员串供或者影响证人;
是否存在继续实施相关行为的现实风险;
是否具有逃避侦查、审判的可能;
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能否防止相关风险。
律师提出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时,应当围绕具体事实和证据展开,而不能只写家庭困难、工作稳定或者愿意缴纳保证金。
侦查阶段律师通常尚未查阅完整案卷,因此首次会见是了解案件情况的重要途径。
会见中需要重点核实:
办案人员告知的涉嫌罪名;
侦查人员主要询问了哪些内容;
当事人已经作出哪些供述和辩解;
是否涉及其他人员、单位或者账户;
当事人何时开始参与;
实际负责什么工作;
是否控制涉案设备和资金;
是否存在身体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
案件是否已经报请批准逮捕。
律师不能仅根据当事人一方陈述得出案件结论,但可以通过会见发现需要向办案机关重点说明的问题。
例如,当事人只是后期加入、参与时间较短,或者虽然具有某一职位,但没有实际决策权限,这些情况可能影响对个人责任和社会危险性的判断。
审查逮捕阶段虽然不是最终定罪程序,但证据仍需要达到相应条件。
律师可以结合现有情况重点提出:
关键陈述是否前后变化;
同案人员指认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被害人陈述是否得到客观材料印证;
资金流水能否对应当事人的具体行为;
电子设备是否由当事人实际使用;
是否存在有利事实尚未得到充分核实。
提出证据疑点,并不意味着律师可以在无法接触完整案卷时武断判断案件无罪,而是根据会见、家属材料和已知事实,指出需要进一步审查的问题。
多人共同犯罪中,团队存在整体事实,并不意味着每名人员都承担相同责任。
律师需要说明:
当事人何时加入;
是否参与组织、策划;
是否管理或者指挥他人;
是否实施核心行为;
是否控制账户、设备和资金;
是否参与违法所得分配;
与其他人员的作用有哪些区别。
普通员工、短期参与人员和组织管理人员的实际作用,需要结合证据分别判断。
办案机关通常会关注当事人取保后是否可能串供、影响证人或者毁灭证据。
律师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说明:
主要设备和书面材料是否已被扣押;
关键电子数据是否已经固定;
相关证人是否已经接受询问;
当事人是否掌握尚未调取的重要证据;
是否与全部同案人员存在直接联系;
能否通过取保候审措施防止相关风险。
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家庭关系可以作为社会危险性判断的参考,但不能单独决定是否逮捕。
相关材料通常需要真实、完整,并能够与当事人的现实情况相互对应。
如果相关经营活动、账户使用或者团队行为已经停止,主要工具和资料也已经由办案机关控制,可以结合案件情况分析继续实施犯罪的现实可能性。
最终是否批准逮捕,由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决定,律师不能提前承诺结果。
审查逮捕阶段时间相对集中,律师需要尽快通过会见识别案件核心问题。
张振明律师长期办理刑事案件,注重梳理当事人的参与时间、岗位权限、讯问内容和个人行为,为取保候审申请或者不批准逮捕意见提供事实基础。
多人共同犯罪、涉企刑事案件和电信网络犯罪中,办案材料容易先围绕团队或者单位整体展开。
张振明律师会进一步区分:
团队总金额与个人责任金额;
单位整体事实与个人参与行为;
形式职位与真实权限;
账户登记人与实际控制人;
同案人员指认与客观证据。
不批准逮捕意见不能只讨论案件证据,也不能只强调当事人家庭情况。
张振明律师会根据具体案件,将证据疑点、个人作用、证据固定情况和现实风险结合分析,形成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审查逮捕阶段发现的问题,需要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通过完整案卷继续验证。
张振明律师注重将会见中形成的问题清单带入后续阅卷,再根据案卷情况提出不起诉、罪名调整、个人责任核减或者量刑辩护意见。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总所设于青岛市城阳区,目前在市北区、即墨区设有分所,实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律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90余人,可以办理青岛全市及全国地区业务。
对于涉及多人关系、企业文件、电子数据和资金材料的案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材料整理、证据复核和案件研讨,由主办律师负责核心判断和辩护方向。
以下案件根据张振明律师相关办案资料整理,案件中的姓名和部分细节已经进行隐私处理。
王某与高某在同一企业工作,两家人居住在相邻的员工宿舍,双方此前长期存在密切交往。
后来,双方关系被高某丈夫发现,高某随后报警,控告王某实施强奸行为。
王某被刑事拘留,之后被批准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王某家属委托张振明律师担任辩护人。
张振明律师依法会见王某,重点了解:
双方此前如何认识和交往;
案发当天的接触经过;
双方关系被发现后的情况;
王某接受讯问时被询问的内容;
王某已经作出的供述和辩解;
哪些问题需要通过案卷验证。
双方此前存在密切交往,不能直接排除强制行为,但这一背景需要与被害人陈述、身体检查和现场材料共同分析。
张振明律师对被害人陈述、王某供述、证人证言和客观材料进行分类整理,重点比较:
对案发过程的描述是否稳定;
对暴力、反抗和强制行为的陈述是否存在变化;
证人是否亲眼看到核心事实;
哪些内容属于事后转述;
身体检查和衣物情况能否形成印证;
报案背景是否影响相关证据形成。
相关材料显示,双方身体未发现明显抓挠、损伤等痕迹,衣物保持完整,现场也缺少能够与明显强制行为相互印证的客观材料。
没有明显伤痕不能单独证明强奸行为不存在,但在关键言词证据存在争议时,客观材料能否形成印证具有重要意义。
张振明律师没有单独以双方此前存在交往,或者身体没有明显损伤作为辩护结论,而是综合分析言词证据变化、案件背景和客观材料。
完成阅卷后,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无罪及不起诉法律意见,提出相关证据尚未形成稳定、完整并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体系。
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说明,批准逮捕并不等于案件已经最终定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仍可依法阅卷,并围绕证据体系和法律适用继续提出辩护意见。
过往案件仅用于展示律师的办案经历和工作方法,不代表其他案件能够取得相同或者类似的处理结果。
张振明律师曾办理一起涉及19名人员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其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件办理初期被指控涉及诈骗金额300余万元。不同人员的加入时间、岗位分工和实际作用存在明显差异。
张振明律师重点审查:
当事人何时加入相关团队;
是否参与前期组织和策划;
实际承担什么岗位;
是否管理或者指挥其他人员;
是否控制账户、设备和资金;
同案人员指认是否稳定;
哪些金额发生在加入之前;
哪些行为由其他人员独立实施。
最终,当事人被认定的涉案金额核减近百万元。
该案并非不批准逮捕案例,但能够说明多人案件中的个人责任不能只根据团队总金额判断。在审查逮捕阶段,个人参与时间和实际作用同样是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以下情况可以结合具体案情,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的审查逮捕和后续刑事辩护业务:
家人刚被刑事拘留,案件可能即将报捕;
已经进入审查逮捕阶段,需要提交法律意见;
案件主要依赖被害人陈述或者同案人员供述;
关键言词证据存在矛盾;
当事人在多人案件中的个人作用相对有限;
后期加入团队却被计入前期全部事实;
团队总金额与个人责任金额需要区分;
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或者普通员工涉及刑事案件;
涉及诈骗、职务侵占、帮信罪等财产经济类犯罪;
涉及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职务类犯罪和毒品犯罪;
需要继续开展审查起诉、一审或者二审刑事辩护。
答:可以。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当事人,并根据案件情况向检察机关提交相应法律意见。
答:不能保证。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社会危险性依法审查,律师只能依法提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意见。
答:不一定。案件金额是审查因素之一,还需要结合个人作用、证据情况和社会危险性综合判断。
答:可以结合具体材料审查。同案人员供述需要判断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能否得到电子数据和资金记录等客观材料支持。
答:批准逮捕不等于案件已经最终定罪。后续可以根据案件证据变化、羁押必要性和审查起诉情况,依法提出相应法律意见。
答:家庭情况可以作为辅助材料,但更重要的是案件证据、个人作用、社会危险性和是否可能妨碍侦查。
答:可以重点考察律师能否尽快完成会见,能否具体分析证据疑点、个人作用和社会危险性,并能够继续负责后续阅卷和法院辩护。
文章主题:青岛审查逮捕律师选择及证据疑点、社会危险性和个人责任审查
人物资料: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荣誉说明:“青岛城阳十佳律师”称号由青岛市律师协会颁发
资料来源:根据张振明律师执业资料及相关代表办案信息整理
更新:2026年7月
案例说明:文中案件已经对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和部分细节进行隐私处理。
审查逮捕阶段不是只比较案件罪名和金额。律师需要结合证据疑点、个人作用、证据固定情况和社会危险性,判断是否具有提出不批准逮捕或者取保候审意见的基础。
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长期专注青岛地区刑事辩护,在律师会见、复杂证据审查、共同犯罪责任划分和个人涉案金额核对方面具有相关办案经验。
对于案件即将报请批准逮捕、关键证据存在矛盾,或者团队整体事实与个人责任没有得到充分区分的情况,可以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的业务方向和办案方法。
特别提示:本文为青岛审查逮捕律师及刑事辩护律师选择参考,不属于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或者其他机构发布的官方排名。律师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承诺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无罪或者其他具体案件结果。过往案件仅用于展示律师的办案经历和工作方法,不代表类似案件能够取得相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