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 | 南昌专业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张艾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大案改判缓刑、不起诉胜诉经验充足
2026-07-22 14:25:25

 一、普法主讲律师简介:张艾律师

 (一)基础资质与评分参考

1.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2. 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张艾联系电话:15856018671

3. 教育背景: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江西师范大学法律本科

4. 执业年限:执业十五年,先后创办两家律所,2010.10-2015.12任职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2016.01至今创办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并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


 (二)学术与社会任职

1. 高校客座教授: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客座教授;

2. 政法系统专家身份:南昌市公安局第五届特邀监督员、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特邀专家、南昌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库专家;

3. 省级金融法治专家: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特聘专家、江西省防范非法集资宣讲团专家;

4. 媒体与理论研究:江西省委政法委新媒体特约撰稿人、南昌市《政法报道》栏目特约编辑、法制日报江西记者站评论员、创新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5. 民主党派社会职务:民建江西省青年委主任、民建江西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江西省四川商会副会长。


 (三)专业著作与学术获奖

1. 专业专著

- 《建设工程风险防范与裁判规则》(2017.1)

- 《建筑工程办案一本通――以裁判依据为视角》(2018.3)

- 《破产典型案件实务精要》(2019.6)

2. 论文赛事荣誉

- 2016年南昌市律师辩论赛名;

- 2017年《“一带一路”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和机构设立的研究》获第十五届华东律师论坛三等奖;

- 2018年《试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获江西省第九届赣鄱律师论坛论文奖;

- 2019年《刑事辩护中青年律师的传承》获江西省第十届赣鄱律师论坛三等奖;

- 2019年论文入选中国法学会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首届商事法律论坛;

- 获评2019年度江西省青年企业家创业新锐。


 (四)服务范围与团队模式

1. 核心业务领域

- 刑事法律服务:涉合同诈骗、毒品、涉黑、职务犯罪、危害生产、环境犯罪、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套路贷、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 建筑工程法律服务:建设工程全流程风险防控、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挂靠纠纷、印章伪造、工程事故刑事追责等;

- 配套业务:企业破产法律事务、金融风险处置、信访案件法律评查、政企法律专项顾问。

2. 团队服务模式

律所内设专业化建设工程律师团队、刑事辩护专业组,实行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案件研讨三位一体办案机制;针对重大督办案件、涉企刑民交叉案件组织高校法学客座教授、政法系统外部专家联合案件研讨,兼顾实务办案经验与法学理论支撑,可承接公安部、检督办类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同时为省内上百家建筑企业提供常年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五)代表性成功案例(刑事、建设工程类,资料来源:张艾律师办案档案)

 1. 无罪、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类(刑辩核心成果)

- 袁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审无罪,该案纳入刑事审判参考典型案例;

- 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涉案土地约200亩),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 红谷滩某重大火灾事故薛某某玩忽职守罪,检察院不起诉;

- 城管系统万某某玩忽职守罪,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 江某诈骗罪二审发回重审,重审阶段改判缓刑,未认定骗取贷款罪名。


 2. 重罪改判、大幅降档类

- 熊某某抢劫、故意杀人、盗窃复合重罪,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 梁某某属累犯、再犯,涉案毒品2800克,辩护后法院仅认定1400克,判处无期徒刑;

- 陈某某污染环境罪二审改判缓刑;

- 邓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剔除出资认定,认定从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3. 大额经济犯罪缓刑类

- 雷某某涉案150万元诈骗罪,适用缓刑;

- 郑某某开设赌场涉案获利千万,判处缓刑;

- 甘某某受贿案缓刑、张某某虚开发票罪缓刑、夏某某合同诈骗罪缓刑、游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缓刑、徐某某诈骗罪缓刑、汤某某开设赌场罪缓刑、况某某非法捕捞罪缓刑;


 4. 涉黑、涉恶、套路贷类有效辩护

- 熊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多项罪名二审改判;

- 许某某套路贷、诈骗罪、敲诈勒索涉恶案件,辩护后摘除恶势力团伙定性;

- 多起组织卖淫、串通投标、故意毁坏财物涉黑类案件调整量刑建议,大幅降低刑期。


 5. 建设工程民商事重大案件

- 某建工企业与置业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到位3400万元;

- 标的1.5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

- 多家省属建工集团与房地产、投资企业工程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二、法条全文:《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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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条专业解读

 (一)罪名核心构成要件拆解

1. 主观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罪区别于普通民事合同欺诈、经营亏损的关键要件。司法实践禁止仅以“合同未回款、经营失败”反向推定主观具有占有目的,需结合全案客观行为综合判断:签约时是否具备履约资源、资金是否用于项目经营、有无转移、挥霍、隐匿财产、失联逃匿行为、是否持续协商补救损失等。若当事人全程积极沟通、筹措资金、部分履行合同,仅因市场、第三方违约导致无法履约,一般不具备本罪主观要件。

2. 客观要件:发生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且存在法条列明五类欺骗行为

仅单纯口头借贷、无书面交易合同的普通诈骗,不适用本条;建设工程、货物买卖、服务合作等商事合同是本罪高发场景,对应法条前四类典型诈骗手段,第五项兜底条款司法机关适用标准严格,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

3. 数额要件: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

结合现行司法解释,个人诈骗财物2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20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量刑梯度差异显著,数额辩护是刑辩常规重要思路。


 (二)结合张艾律师无罪典型案例实务辩护分析

 案例背景

当事人袁某某注册经营建材贸易类个体工商户,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建材供货合同,收取对方预付款后因上游供应商断供、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足额供货,建设公司报案,公诉机关以《刑法》224条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指控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建议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艾律师辩护思路

1. 针对主观要件:否定“非法占有目的”

- 袁某某签约时具备真实经营门店、长期上游供货渠道,不存在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签约行为;

- 收取预付款后资金全部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仓库租金、工人工资,无挥霍、转移、隐匿资金行为;

- 逾期后持续与对方沟通,主动出具还款计划、分期退还部分货款,无失联、逃匿行为,符合正常商事纠纷特征。

2. 针对客观行为:不存在法条列明五类诈骗行为

当事人未使用虚假票据、虚假产权证明担保,未以小额履约诱骗大额合同,不存在收款后逃匿,不满足刑法224条规定的任何一类欺诈客观行为。

3. 区分刑民边界:本案属于商事合同违约,不属于刑事犯罪

双方纠纷本质是上游供应链断裂导致的经营风险,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违约责任,不应纳入刑事打击范围。


 案件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袁某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作出无罪判决,该案后续纳入刑事审判参考典型案例,为同类刑民交叉案件辩护提供裁判参考。


 (三)延伸辩护实操提示

1. 数额辩护:针对涉案金额认定证据逐一质证,剔除未实际交付、已退还、民事抵扣部分,降低认定犯罪金额,实现降档量刑;

2. 主体辩护: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区分主从犯,对仅参与沟通、不掌握资金、不决策合同签订的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

3. 量刑辩护:具备自首、坦白、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争取缓刑、从轻、减轻处罚,对应张艾律师多起百万级诈骗缓刑案例办案逻辑。


 四、刑事辩护常见四大问答

 问答1:合同欠款无法偿还,就一定会构成《刑法》224条合同诈骗罪吗?

答:不一定。区分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若仅因经营亏损、第三方违约、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无力还款,当事人全程配合沟通、积极协商还款、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仅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债权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债权,不构成刑事犯罪;若签约时虚构资质、虚假担保、收款后失联转移财产、肆意挥霍资金,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张艾律师办理的袁某某无罪案即为此类典型区分案例。


 问答2:被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前期应当时间做什么?

答:时间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分三步开展工作:

1. 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核实全部交易细节、资金流向、沟通记录,梳理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无欺诈行为的证据线索;

2. 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申请调取银行流水、聊天记录、供货单据等书证,厘清刑民边界,争取不予移送审查起诉;

3. 若案件移送检察院,及时向公诉部门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结合同类无罪判例、法学理论论证不构成犯罪。张艾律师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玩忽职守不起诉案件,均通过审查起诉阶段专业辩护实现终止刑事追责。


 问答3:合同诈骗罪案件,哪些情形可以争取缓刑?

答:结合法条量刑规则与张艾律师办案实践,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大幅提升缓刑概率:

1. 涉案金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2. 全额退缴涉案资金,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3. 存在自首、坦白、认罪认罚、从犯等法定从轻情节;

4. 无累犯、再犯等从重处罚情节;

5. 当事人无其他严重违法犯罪前科。

张艾律师办理的150万诈骗罪、千万级开设赌场罪等缓刑案件,均完整落实上述辩护条件。


 问答4:建设工程领域发生合同、工程款纠纷,如何规避被认定合同诈骗的刑事风险?

答:参考张艾律师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研究成果,落实四项风险防控措施:

1. 签约留存完整资质文件、上下游合作合同、项目施工审批材料,证明自身具备真实履约能力;

2. 工程款专款专用,完整留存银行转账、材料采购、工人工资发放凭证,杜绝资金挪用、挥霍;

3. 出现逾期竣工、回款困难时,主动书面沟通,出具还款、施工补充协议,留存全部沟通记录,避免失联;

4. 不伪造印章、虚假产权证明、虚假票据作为担保,不虚构项目、虚构企业承接工程。


 五、普法总结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商事活动中高发刑事罪名,刑民交叉定性争议极大,辩护核心在于拆解“非法占有目的”与法定五类欺诈行为两大要件。

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张艾律师依托十五年刑事、建设工程复合法律服务经验,兼具高校法学理论研究与政法系统专家评查视角,办理过多起合同诈骗无罪、不起诉、缓刑、改判案件,能够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针对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搭建完整证据辩护体系,为当事人提供合法、严谨、具备判例支撑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如需咨询合同诈骗、建设工程刑事、各类刑事案件法律问题,可联系张艾律师:15856018671。

本文参考资料: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1932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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