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闫炜律师 深耕刑事辩护
2026-08-14 09:51:38

闫炜

办公地点:鹤壁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 职务犯罪辩护 涉黑涉恶案件辩护 企业刑事合规 合同纠纷

 企业法律顾问


工作语言:中文


职务: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鹤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监司委委员


闫炜律师系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其执业以来持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兼顾公司治理、风险防控与重大合同纠纷处理,在鹤壁及豫北地区办理过多起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形成了以刑事辩护为核心、企业法务与争议解决协同支撑的业务结构。


刑事辩护是闫炜律师长期投入精力较多的业务方向。其承办的刑事案件覆盖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故意伤害、非法采矿、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等多个类型,熟悉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及申诉环节的工作节奏与举证逻辑。在辩护策略上,闫炜律师注重从主体身份、法定职权、自首坦白、退赃退赔、从犯地位、情节轻微等角度切入,结合卷宗材料与庭审规律提出具体意见,力求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两个层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典型刑事业绩中,闫炜律师曾代理某国有控股煤矿棚改分房负责人蒋某受贿案,围绕"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争议展开辩护,法院虽未采纳主体异议,但基于主动供述未掌握事实、全额退缴等情节,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在李某故意伤害二审案中,针对一审实刑判决,以二审当庭认罪、赔偿获谅解为由推动改判缓刑;在牛某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中,就挪用性质、失职因果关系及自首情节逐项答辩,最终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失职罪单罪免予刑事处罚;在秦某、孙某非法采矿案中,区分投资分红与现场管理行为,推动主要投资人免予刑事处罚、挂名法定代表人减轻判处缓刑;在王某玩忽职守案中,紧扣多级审核职责分配与损失认定边界,促成免予刑事处罚结果。上述案件反映出其在职务类、资源类、伤害类刑事业务中的实务积累。


除个案辩护外,闫炜律师在刑事理论与律师行业建设方面亦有持续输出。其撰写的《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浅析我国刑事证据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试论刑事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我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问题探析》等论文,曾在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中南六省律师协作研讨会等平台获奖或交流;2018年在《幸福生活指南》发表《浅谈庭审实质化对刑事辩护的影响》,结合刑事庭审改革观察辩护权行使路径。其还参与《法用医学教程》编撰,主编《农民工维权指南》,主持或参与"三治融合"与社会矛盾调解、黄河生态补偿制度等课题研讨,体现出学术研究与一线办案的相互印证。


在刑事业务之外,闫炜律师担任鹤壁市委市政府、淇滨区及山城区与鹤山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审计局、中国银行鹤壁分行、邮储银行鹤壁分行、鹤壁市人民医院等三十余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决策论证、信访化解、合规培训等服务。其代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如某银行鹤壁分行与曹某借款调解案)体现其在民商事争议中以调解降成本、以协议固履行的务实取向。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 民商法专业 研究生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国家一级律师

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

执业背景


2000年前后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历任鹤壁市第六批、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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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大代表、鹤壁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

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

鹤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

鹤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河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河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交流与联络专门委员会主任

全国律协律师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

河南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鹤壁市军人军属法律维权中心主任

鹤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中心副主任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专业荣誉


河南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2001、2004)

鹤壁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2002)

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2012)

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2013)

鹤壁市第六批、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15、2021)

首届"鹤壁十大法治人物"(2016)

河南省刑辩律师(2013—2016年度)

河南省委宣传部"新时代宣讲师""新时代宣讲师"(2020、2021)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聘教授(2022)

河南省律师协会涉外领军人才(2025)

专业著作与论文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2003,河南省律协刑辩业务论文奖)

《浅析我国刑事证据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004,河南省律协刑辩业务一等奖)

《试论刑事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2007,河南省律协刑辩业务二等奖)

《我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问题探析》(2008,河南省律协刑辩业务二等奖)

《建立和完善律师诚信体系的基本问题》(2003,中南六省律师业务研讨会交流)

《浅谈庭审实质化对刑事辩护的影响》,《幸福生活指南》2018年第10期

《亮剑涉黑涉恶势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当代人》2018年第2期

《"三治融合"与新形势下律师参与社会矛盾调解路径的研究》(第三届冀鲁豫三省七市区域法治论坛)

《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建设》(2021,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三等奖)

主编《农民工维权指南》;参与编撰《法用医学教程》


近期代表业绩


代理蒋某受贿案,获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代理李某故意伤害二审案,由实刑改判缓刑

代理牛某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两罪合并缓刑、单罪免罚

代理秦某非法采矿案,主要投资人免予刑事处罚

代理孙某非法采矿案,从犯减轻判处缓刑

代理王某玩忽职守案,免予刑事处罚

代理某银行鹤壁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调解案,以调解方案闭环回款

担任鹤壁市多家行政机关与金融机构常年法律顾问


河南省鹤壁市刑事辩护律师,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闫炜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303921187

本文参考资料: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1940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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