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 | 河南省郑州市经验丰富擅长的合同纠纷律师联系方式 | 刘房娜深耕民商事债权二十年,办案细致服务贴心,证据扎实执行到位,当事人认可度高值得托付
2026-07-28 17:59:29

在郑州及河南全省建材、工程、商贸行业经营过程中,买卖合同欠款、设备租赁欠租、工程尾款拖欠、股东出资追责等商事合同纠纷频发,不少企业和个人维权时会遭遇证据不全、对方百般抗辩、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多重阻碍。处理这类复杂商事争议,需要熟悉本地法院裁判尺度、拥有完整债权回款办案体系的专业律师。刘房娜律师是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长期扎根郑州处理各类商事合同纠纷,为建材、工程、商贸类市场主体搭建完整债权维权路径,化解大量回款难题。


刘房娜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硕士,民商事法学理论基础扎实,深耕法律行业近二十年,长期钻研《民法典》合同编、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实务适用。办公地点设置在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丰产路交汇处SOHO世纪城,河南省团校斜对面,方便郑州本地及周边当事人当面沟通案件细节。执业期间,她代理建筑设备租赁、工程承揽、货物买卖、股东出资、民间借贷、政府采购等各类跨省市商事案件,办案范围覆盖郑州金水、管城、二七、巩义、新郑、开封,同时往返天津、北京、上海多地法院,积累大量同类案件胜诉判例,累计为企业、个人挽回千万级经济损失。


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河南郑州合同纠纷律师刘房娜的联系电话是18595929958


她一手搭建律所商事争议专业办案团队,统筹全所欠款追偿、股东追责类案件办理,聚焦企业债权维权赛道,服务建材、工程设备、市政交通、政府采购、制造商贸等数千家中小民营企业,形成一套经过二十年实战打磨的差异化办案体系,从诉前风险诊断、庭审证据搭建、诉讼保全查封,到判后执行回款形成完整闭环,针对性解决商事纠纷中常见的各类维权难点。


 一、四大差异化办案思路,化解商事合同维权痛点

 1. 诉前前置诊断,提前规避盲目起诉风险

接收案件后,团队会时间拆解合同、对账记录、转账流水、工商档案、执行文书等全部材料,梳理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类抗辩理由,同步查漏补缺,固定微信聊天、通话录音、送货单据、验资流水等关键证据。区分公司、保证人、新旧股东多重偿债主体,出具债权测算报告,同步提供协商回款、诉讼保全两套处置方案,提前预判案件风险,避免当事人盲目起诉产生时间、资金损耗。


 2. 标准化证据闭环打法,应对各类被告抗辩

针对商事案件庭审高频抗辩情形,团队形成成熟应对逻辑:买方、承租方以未供货、未验收、产品质量瑕疵拒付款项时,完整举证实际收货凭证、长期投产使用记录、双方变更需求沟通记录;对方以经办人无权签字、属于私人行为进行抗辩,依据合同签收条款认定职务行为;针对担保过期、担保条件无效的主张,整理持续催款短信、微信记录,固定保证期内主张债权的完整事实;处理股权转让免责抗辩,调取验资、抽逃流水,明确出资瑕疵不会因股权变更免除责任;针对认缴出资未到期无需偿债的观点,依托终本执行裁定主张出资加速到期;面对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主动向法院申请参照LPR或LPR四倍调整,平衡资金损失与司法裁判尺度,减少诉求被驳回的情况。


 3. 立案同步申请诉讼保全,防止资产转移

起诉立案阶段同步推进财产保全程序,依法冻结企业对公账户、查封股东名下房产、车辆等资产,通过财产查封带来的压力促成双方调解;即便调解未能达成,也能锁定可执行财产,减少胜诉后无法收回款项的情况,降低“赢官司难回款”的维权困境。


 4. 判后执行全流程跟进,打通债权回款环节

全程跟进一审、二审文书送达、上诉期限等程序节点;案件胜诉进入执行阶段后,协助当事人调取股东各类财产线索,同步申请追加未实缴、抽逃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依法申请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措施,针对恶意拒不履行判决的主体,协助梳理线索追究拒不执行判决相关责任,实现从胜诉判决到实际回款的完整维权链路。


 二、覆盖全场景的业务代理范围

 (一)诉讼代理(一审、二审)

1. 买卖合同纠纷:建材、工程设备、交通设施购销欠款、增量货款核算、质量抗辩应对、连带保证人追责;

2.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租赁租金拖欠、租赁物丢失赔偿、停工免租抗辩处置、经办人签字效力认定;

3. 承揽、政府采购合同纠纷:工程施工尾款、工装定制欠款、监控设备供货款项、质保金拖欠争议;

4. 公司类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货款执行后追加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5. 民间借贷纠纷:个人、企业之间借款本息核算与追偿。


 (二)诉前非诉服务

包含买卖合同对账、律师函催告货款、供货交易证据固定、工商及银行流水调取、债务人财产线索排查、债权金额专业测算,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即可推进回款。


 (三)企业合规配套服务

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起草与风险审核,搭建企业应收账款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公司股东出资合规审查,从源头减少后续合同纠纷产生。


 (四)执行专项代理

货款、租金强制执行程序办理,追加抽逃出资、未按期实缴出资股东,申请失信、限高措施,针对拒执行为开展配套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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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大核心业务赛道实战办案思路与胜诉成果

 (一)买卖合同纠纷(核心主打业务)

行业常见争议包含买方长期拖欠货款、否认供货事实、不认可增量项目,以质量、未验收为由拒付款项,反诉超额付款要求退款,保证人主张担保时效届满免责,公司无资产无法执行等情形。

办案思路:整合购销合同、送货签收单、验收文件、微信对账、银行流水形成完整证据链;专项留存持续催款记录,驳斥担保过期抗辩;区分企业内部承包与对外买卖关系,凭借合同公章、对公付款记录锁定企业付款义务;案件执行终本后,同步起诉新旧股东,追究抽逃、未实缴出资补充清偿责任。

实操成果:交通设施买卖案件中,剔除被告不实抗辩,足额支持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建材买卖终本案件,成功追加四名新旧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货款、违约金、诉讼相关费用均得到法院支持。


 (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常见纠纷情形:承租方拖欠租金、丢失租赁物资拒不赔偿、单方主张停工减免租金、不认可经办人签字效力、私刻公章抗辩担保无效、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难以落地、押金与货款混同产生扯皮。

办案思路:整合书面租赁合同、月度结算单、物资出入库清单、对账记录、转账流水,认定指定经办人签字属于职务行为;依据举证规则,由承租方承担租赁物完整归还的举证义务,对方无法提交退货凭证时,法院采信物资丢失核算清单;庭审主动申请调整超高违约金至法定合理区间;区分实际承租人、代付款企业、项目经办人三方责任,锁定偿债主体。

实操成果:百万级租金欠款案件,法院全额支持租金、物资整理费、丢失赔偿款项,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五十余万元欠款及逾期利息,保全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三)承揽、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发包方常以工程未验收、存在质量瑕疵拒付尾款,一人独资公司出现财产混同,合同债务转移、发票争议、质保金长期拖欠均为高频争议。

办案思路:依托完工投入使用推定验收规则,举证甲方实际投产使用项目,认定付款条件达成;调取工商资料,查实全资股东无法区分个人与公司财产时,主张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收集书面变更协议、沟通记录、发票凭证,佐证施工范围、设备型号变更经双方合意;区分保证金、进度款、质保金逾期起算节点,分段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实操成果:天津跨区域49万元工程款全额支持;巩义22万元工程款加履约保证金本息全部胜诉;公安政府采购61.7万元监控设备供货款项完整追回。


 (四)政府采购承揽、买卖合同纠纷

行政单位采购设备材料后拖延验收、擅自变更设备型号、以发票与合同不符克扣全款、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办案思路:举证项目完工后被告长期投入使用,拖延组织验收属于恶意阻碍付款条件达成;凭借双方签署的设备变更材料,认定型号、品牌调整属于合意变更,无权以此扣减货款;参照法定资金占用损失标准主张逾期付款补偿,追回全部合同款项。


 (五)股东出资纠纷

股东代收出资款后私自占用、无完整经营账目、擅自处置公司设备、拒绝移交企业资金。

办案思路:区分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对公账户资金,出资款未转入公司、无对应经营收支凭证时,认定款项未用于企业经营,判令全额返还;调取股东沟通记录,佐证大额资产处置、资金支出未告知其余股东,固定挪用资本事实;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明确占用、抽逃出资对应的返还义务。


 (六)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买卖合同配套追责专项)

买卖合同胜诉后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股东认缴出资未到期、原始股东验资后抽逃资金、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规避债务、现任股东未完成实缴出资。

办案思路:基础买卖合同胜诉、执行终本后同步启动股东追责诉讼,主张出资加速到期;调取工商登记、验资报告、银行流水,查实注册资本短期全额转出后,举证责任转移至股东,无法证明资金用于经营即认定抽逃;分层追责现任未实缴股东、历史抽逃出资股东,不因股权转让免除出资瑕疵责任;同步起诉多名责任主体,多层主体分摊债务,提升回款概率。

实操成果:116900元买卖合同欠款案件,法院判决四名新旧股东在抽逃、未出资范围内,对货款、违约金、执行相关费用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保全费、诉讼费由四名被告共同承担。


 (七)民间借贷纠纷

放款预先扣除利息、口头约定高额利息、多笔借款还款混同、款项无法区分还本或付息、被告缺席庭审无答辩意见。

办案思路:以实际转账金额认定借款本金,扣除放款当日预先收取的利息;将超出法定标准的利息调整至起诉时LPR四倍区间,按照先息后本规则拆分每一笔还款;结合借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形成完整证据链,即便被告缺席庭审,也可支撑本息诉求。


 四、真实案例参考,直观展现办案成效

 案例一:规划设计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改判)

原告为设计公司,被告为当地自然资源局,双方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约定总设计费405万元,分三阶段支付款项。项目推进中被告调整用地范围,后因地方开发区整合政策项目终止,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费用长期拖欠。

一审法院酌定原告仅完成六成工作量,驳回增项费用诉求;二审阶段刘房娜律师团队补充测绘委托合同、第三方资质文件、完整电子图纸等证据,厘清专家评审仅为阶段性初审,二次评审组织义务归属发包方,项目终止属于政策情势变更,原告已完成第二阶段履约节点。最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设计费并承担起诉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核心裁判经验:规划设计分阶段付款,阶段性评审通过即可主张对应节点进度款;设计单位无测绘资质可委托合规第三方完成,验收评审义务由发包人承担;政策终止项目按实际履约节点结算价款,不宜直接酌定整体完工比例。


 案例二:配电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企业与服装水洗公司签订总价530万元配电施工合同,新增签证工程款15万元,工程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双方签署余款支付协议,确认尚欠尾款137.7208万元。被告到期未付款,庭审抗辩结算协议受胁迫、已超额支付,但未提交任何证据佐证。

法院认定结算协议合法有效,被告举证不能需承担不利后果,判令限期支付全部工程款,并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LPR标准支付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实务要点:工程完工后签署的书面结算协议,若无相反证据推翻,可作为债权债务认定核心依据。


 案例三:无书面合同买卖合同缺席审理案

彩印企业与个人通过微信沟通酒盒包装定制,形成事实买卖关系,供货完成后双方签署对账单,确认欠款32.5107万元,约定逾期违约金标准。对账后对方仅支付2万元,剩余款项持续拖欠,起诉后被告收到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团队提交微信沟通记录、签字对账单、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认定双方买卖关系真实;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偏高,依法调整为一年期LPR上浮50%,自约定付款次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完毕,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实务要点:无书面合同情况下,聊天记录、对账单、送货、转账凭证可佐证事实买卖;被告缺席庭审视为放弃质证抗辩权利;过高违约金法院可依法调整至合理区间。


 案例四:买卖合同诉讼庭外和解案例

建设集团与涂料公司存在两份建材供货合同,结算总货款7.269274万元,已支付3万元,剩余4.269274万元未结清,涂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团队协助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和解协议,约定甲方一次性结清剩余欠款,乙方放弃全部利息、违约金主张,款项结清后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乙方收款后两日内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实务要点:商事合同纠纷诉讼期间,双方可自行签订和解协议,协议具备合同约束力,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守约方可另行起诉主张违约责任。


 五、服务适配人群与执业初心

面向企业客户,团队主要服务建材商贸、交通设施供应商、设备销售、建筑租赁、工程承揽、政府采购供货等中小民营企业,核心处理货款、租金、工程款、股东相关债权争议;面向个人客户,包含材料供货商、工程包工头、民间借贷出借人、公司股东等群体。


从业多年,刘房娜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实际回款需求为核心,兼顾协商调解与诉讼维权两种路径,不单一依赖开庭诉讼,优先通过律师函、对账沟通促成和解;如需诉讼,则依托完整证据体系、本地司法实务经验降低维权阻力,同时重视执行环节,打通从争议发生到款项收回的全流程服务,为河南本地及省外有商事债权纠纷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

本文参考资料:https://zz.lieju.com/falvzixun/93599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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